2012/10/29

美國 2012 總統大選(1)歐巴馬與羅姆尼

美國 2012 總統大選將在 11月6日(星期二)投票,由現任的民主黨籍總統歐巴馬跟挑戰的共和黨參選人羅姆尼對決。

這兩個人不但個性相差很多,出身、思維、對政府的角色、國家的走向等等,觀念出入都相當大。歐巴馬貧苦出身,從小就不在父母身邊,主要是被祖父母撫養長大。而羅姆尼則成長在有錢有勢的家庭,他的老爸不但是汽車製造業大老闆,而且還擔任過三任密西根州州長,可以說是權貴中的權貴。

雖然出身不一定完全決定意識形態(譬如說,民主黨的甘乃迪家族是美國政壇的政治世家,但在美國歷史上卻扮演著推動弱勢政策、消除黑白歧視的重要角色),但這兩人的出身卻跟他們的政治觀念相當吻合 -- 歐巴馬認為,中產階級的健全強大,是一個國家經濟繁榮的關鍵,因此政府必須扮演輔助中產階級與弱勢族群的角色,制定政策要求大企業回饋社會以輔助弱勢。這也符合民主黨照顧弱勢的傳統立場。

相反的,羅姆尼認為,政府應讓大企業自由發揮,不應該介入大企業的運作。他的觀念是只要上級社會這些大企業賺大錢,就會給社會製造更多就業機會,造福中下階層,經濟就會起飛。至於中小企業與弱勢族群,羅姆尼認為政府不應該把資源浪費在他們身上,因為反正『他們倒下去,自然會有社會安全網撐著』。

這是兩個人在經濟觀念上的最大差異。簡單地說,歐巴馬的方向是由國家出力來防止中下階層越來越貧弱,以避免社會越來越兩極化。羅姆尼則無防止社會兩極化的考量,大家各憑本事,有錢有能力的,能賺越多就賺越多,這樣大家就會一起有錢。選擇這兩個決然不同的經濟觀,顯然將意味著美國未來四年將走向完全不同的方向。

以我個人的觀點,羅姆尼的『大企業有錢大家就會有錢』是那些有錢有權的階級才說得出口的,因為在大企業有錢了之後,社會會不會『大家都有錢』,要靠多數大企業的社會良心。問題是:『回饋社會』一般不是大企業的志願。如果多數大企業可以跟『社會良心』這幾個字扯在一起,那人類恐怕就不需要有政府。換言之,羅姆尼的理論違反人性常態,結果只可能會讓社會回到『強者越強弱智越弱』的叢林規則,這無疑地將加速社會的兩極化而導致社會的不穩定。社會的不穩定,中下階層恐將是第一線的受害者。這種遊戲規則對羅姆尼這類早已經佔有絕對優勢的上層權貴階級來說當然是上上策,但對貧苦中下階層卻恐將讓他們陷入更深的困境。

在成功的路上,這兩個人都可以算是努力奮鬥的典型。歐巴馬以其貧苦的出身讀到律師而且年紀輕輕就當選參議員,努力的成份自不在話下。羅姆尼雖然家世富裕顯赫,卻也不是吃喝玩樂光靠父母庇蔭的花花公子。他們兩個人的奮鬥過程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對於擬定的目標,他們可以把達到目標的細節進度控制到超乎常人想像的精準程度。歐巴馬在2008 打敗黨內初選勁敵前總統克林頓的老婆希拉蕊,還有這次大選的整個選舉節奏的掌握,簡直可以用可怕來形容。羅姆尼不但是工作狂,而且在負責教會事務、做生意、從政的路上,甚至連小到家人出去玩,都事先精算到在一般人眼中極為微不足道的細節。這些都不是一般政治人物做得到的。

在人格特徵上,歐巴馬可以說是一個『非典型』的政治人物,因為他不喜歡講一些虛偽的客套話,或是跟那些政客、商人、財團等混 party 喝酒攀交情。在白宮工作一天後,他喜歡回到家裡陪老婆跟兩個女兒吃飯、做功課,然後看報告思考。他因為推掉了不少那些上級社會的酒會邀約而遭致很多人的不爽(我們可以想像不爽的會是什麼人)。有批評家認為他這樣不套交情,增加了協調議題的困難度。但也有人說他的做法杜絕了那些想要靠攀關係得權位或施加影響力者的門路。

身為摩門教的羅姆尼也算是個非典型的政治人物,他菸酒不沾,連咖啡也不喝,可以算是把摩門教的個人與家庭行為規範發揮到極點。我們幾乎可以確定的是,羅姆尼不會搞外遇,不要酗酒駕車,不會參加舞會狂歡。在個人與家庭生活這方面來說,歐羅兩人的風格倒是蠻相似的 - 尊重老婆,照顧小孩,家庭觀念非常重,跟家人與親近朋友關係緊密,跟陌生人保持切割距離。上段中提到歐巴馬個人作風的負面影響是可能造成與他人之間的隔閡。這個現象,換上羅姆尼可能隔閡程度會更加嚴重。跟他共事過的人提到,羅姆尼連你叫什麼名字也不想知道。在他眼裡,『你』跟『我』分得很清楚,『我』就是家人與親密朋友的密友圈,『你』就是圈外的人【1】,包括很多跟他共事多年的手下。顯然在他的密友圈外,『你』只是他個人完成任務的工具,不再具有『人』的特性。觀察他的處世態度,這個『我之外的人只是個工具』的思維,似乎貫穿他整個個人生,也象徵了他跟歐巴馬之間對『人的價值』的重大觀念差異。

這些個人風格或許對國家大事不至於造成關鍵性的影響。但對羅姆尼來說,這一切顯然是對於宗教教義的忠誠信仰的表現【1】。是否會因為對宗教教義的忠誠度,而把宗教價值強加在整個國家的社會或人權議題上(譬如說,墮胎、同性戀、幹細胞研究等等),卻是值得注意的,畢竟有報告指出羅姆尼在過去擔任摩門教堂負責人的時候,曾利用宗教權勢,以『逐出教堂』(excommunication) 為要挾(這是任何宗教中對教友的最嚴重的懲罰),強要說服摩門教一名單親的女教友放棄她的兒子【1,2】,因為單親家庭違反摩門教義。該報告也指出其他幾個例子,羅姆尼則否認有或說記不得這些事。

羅姆尼對同性婚姻的看法顯然也是強烈宗教觀的影響。在一次競選途中,羅姆尼被一個同性戀退伍軍人問到:退伍軍人的同志配偶,是否跟一般配偶一樣享有退伍軍人家屬優待的權利。羅姆尼肯定地告訴他:沒有。他還強調說,『在美國憲法一開始的時候就已經很清楚,『婚姻』是屬於男人跟女人之間的事。』【3】。問題是:美國憲法從來沒有提到婚姻。

歐巴馬則在今年5月公開支持同性婚姻並認為應該將其合法化,成為美國史上第一個支持同性婚姻的總統【4】。一個長期民調顯示【5】,美國支持同性婚姻的比例已經超過過反對者而且還在升高中,顯示歐巴馬在現代化的新觀念上的作風比較跟得上民意。從這個角度看,羅姆尼對宗教教義的頑固堅持,如果有藉著權勢將教義強推在他人身上的作風,放到國家發展上恐怕不完全是正面的。

(待續)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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